“關於超壓力設備的安全”(TP TC 032/2013)聲明認證程序規則
1.屬於I和II類設備需要聲明以及在設備製造之前使用不可拆卸連接的其它類別設備在其使用地聲明;
2.需要認證的III和IV類設備及其配套元件;
3.符合性聲明按如下示意圖進行:
-1д符合性聲明,I和II類設備的係列產品;
-2д符合性聲明,I和II類設備(單一產品)的單批次設備
-3д符合性聲明,I和II類設備係列元件及I和II類設備的配套產品
-4д符合性聲明,I和II類設備單批次元件及I和II類設備的配套產品;
-5д符合性聲明,I,II,III,IV設備,在製造前使用不可拆卸的連接,在使用地安裝設備之前無法進行充分測試,當符合性確認時,申請人沒采用該技術規則相互關聯的標準,包括對於創新產品在使用地進行,認證機構評可平估申請人的要求替代指定的要求,如果根據相關要求檢測結果為正確,可同時可具備認證和聲明。
-1д3д5д申請人可以是海關聯盟成員國的法人或私人企業主自然人2д4д申請人可以是海關聯盟成員國的法人或私人企業主、自然人或者是製造或銷售商
4.符合性認證程序按如下示意圖進行:
-1с係列設備
-3с單批次設備;
-4с單一產品
-7с用於係列和批量生產設備以及計劃產品改型設備
-1с、7с申請人可以是海關聯盟成員國的法人或私人企業主自然人;
-3с、4с申請人可以是海關聯盟成員國的法人或私人企業主自然人或者是製造或銷售商.
5.認證有效期:
-1с,3с,4с-5年;
-7с-不超過製造商指定的服務期限或使用壽命.